海晶集团高立军“诚信守法企业人”事迹
发布日期:2019-08-21
8月16日,“津云”平台公示了集团公司所属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室主任高立军同志的“诚信守法企业人”事迹。2018年,根据《关于开展天津市法治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津法建办通[2018]2号)要求,高立军同志在全市开展的法治人物推选活动中,被选为“天津市诚信守法企业人”,获得法治天津建筑领导小组颁发的荣誉证书。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设下属单位20余家,经营范围涉及制盐及盐化学工业、锦纶化纤、仓储物流、房地产开发等多领域。高立军同志作为公司法律顾问室主任,准确把握公司经营领域特点和外部ayx爱游戏官方app平台入口,始终坚持依法治企,诚信经营,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凭借务实的工作,他曾被市游艇会yth0008委等有关部门评选为优秀企业法律顾问、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
随着公司由传统产业向现代多亿德体育产业转型和国企改革逐步推进,涉及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日益复杂多样,且遍布全过程、全方位。高立军同志一方面加强制度建筑、机构建筑和法治队伍建筑,另一方面将法律部门对重大事项的介入时间和参与范围拓展到了尽职调查、谈判洽商、合同审查、履行把控、问题解决等全过程。近年来,组织立改废规章制度100余部,为依法治企提供了基本遵循;在子公司设置法务机构,配备法务人员,为依法治企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为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法律审核,组织出具法律意见书50余件;依法开展企业改革工作,组织规范完成企业设立4家,新三板挂牌1家,改制、增资、股权转让5家,混改3家,出清17家;为精制盐、药用盐等多个出资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支持和服务,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出资风险;建立健全了合同管理制度,审查合同年均600余份(涉及标的额年均50余亿元),保障了合同的规范性、严谨性;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利益,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
与此同时,他一直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不断拓展普法渠道和形式,不仅利用会议、网络和专题讲座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而且坚持下基层单位考核调研和接待来访咨询,不仅将法律知识普及到了员工的脑中,而且将法律精神注入到了员工的心里,使员工明白遵守法律就是坚守诚信,法律与道德并行不悖;员工不再对法律“敬而远之”,而是自觉学法用法,在自觉中不断提升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高立军同志以诚信为本,守法为先,在一次次的执行和一次次的宣传中弘扬着法治精神,传承着诚信美德,谱写着尚法赞歌。